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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法院:“分期+担保”稳经营 “放水养鱼”促双赢
www.ws.guanganpeace.gov.cn 】 【 2025-10-14 10:00:40 】 【 来源:广安中院

  某环保公司因新建厂房需要多次到某建材销售公司购买水泥,经结算下欠货款32万余元。某建材销售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武胜县法院起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环保公司付给某建材销售公司货款326004.05元,自2025年1月28日起分三期直至5月15日付清,并约定某环保公司任意一期未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某建材销售公司有权就其尚未支付的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履行期限到期后,某环保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某建材销售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武胜县法院依法向某环保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并采取查控措施。慑于执行压力,某环保公司请求法院解除查扣冻措施,不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某环保公司系培育中的环保类企业,虽刚经营不久,但发展前景较好,武胜县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维持企业经营与促进债务履行相结合,多方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按期还款协议,并由某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提供执行担保,承担全部未支付债务及利息连带责任。

  

  随后,武胜县法院依法解除对某环保公司的账户冻结措施,暂未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某环保公司正常经营,正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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