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法官职业生涯中遇到的一起最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刚成年不久的原告任重(男方化名)与被告路远(女方化名)正面临着他们刚出生的双胞胎子女的抚养问题。

一场青涩时的“意外”
任重和路远曾是一对刚成年不久的年轻情侣,在一次邂逅后,路远怀孕了,而且是双胞胎,但孩子的降生给两个离异重组家庭带来的仅有短暂喜悦。任重和路远的父母均早年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都无法全力照顾孩子。两个年轻人面对的不仅是初为父母的喜悦,更是远超年龄的压力。
重压之下,两个年轻人的关系急剧恶化,从偶尔争吵到互不联系,最后形同陌路。
双方年龄较小,经济能力弱,双胞胎如何抚养成了无法回避的难题:谁来抚养?怎么抚养?抚养费怎么办?
村委会、派出所、妇联等多次介入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任重将路远起诉到了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
天平的两端:法与情的平衡
拿到起诉状后,我久久无法平静。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但从现实角度看,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难题——两个年轻人刚成年,自己都还需要引导,却要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
如果仅遵循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无疑会加重女方的负担;如果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两个孩子又将被迫分离;如果判决共同抚养,双方关系已无法重归于好,可行性又在哪里?

“破冰”:从对峙到对话
和驻法庭调解员老李沟通后,我决定对本案进行先行调解。通知双方到调解室的那天,并没有想象中的剑拔弩张,更多的是双方不知所措的沉默。那一刻,我看到的不是两个对立的当事人,而是两个对未来充满迷茫的小年轻。
老李作为镇上的退休政法委员,经验丰富,最懂得如何打破僵局。“你们两个,有想过以后怎么办吗?”老李不紧不慢地问道,语气像邻家长辈。
任重低着头:“事情处理完之后,准备出去打工,到时候只有请爷爷先帮带一下。”随后,路远也轻声说道:“我现在已经在上班了,如果要带小孩,也只有让长辈帮忙先带着。”
话匣子慢慢打开,紧绷的情绪逐渐松弛下来。
老李说道
“我有一个想法你们看看怎么样,暂时分开,是为了更好地团聚。现在你俩关系紧张,因为孩子再在一起反而更容易引发矛盾。分开带,既能减轻你俩的负担,又能保证孩子得到照顾。重要的是,你们要约定好探望方式和团聚时间,让孩子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兄弟姐妹,还有另一边的亲人。”
听了这话,二人选择了沉默。任重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打着转,而对面坐着的路远,却不知所措地看着我和调解员老李。
看此情形,我赶紧补充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这个方案虽然不是最理想的,但在目前情况下,或许是最可行的。”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任重、路远各抚养一名子女,互不支付抚养费。
新起点:一份指导令,让爱不缺位
协议签完,我松了一口气,但我知道这只是开始。这两个刚成年的年轻人,真的懂得如何为人父母吗?
思考片刻,我决定对他们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现场进行指导。
“你们可能会觉得多此一举,但我希望你们能理解,这不仅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你们自己负责。你们错过了自己的正常成长轨道,不能让孩子也错过。关于对未直接抚养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你们应当继续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义务的延伸。”
春日里,再启程。
令我欣慰的是,调解完几天后我对两个监护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双方均已经按调解协议安顿好了两个小孩,下一步就计划出去工作。放下电话,我望向窗外,春天的阳光正好,万物复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