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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提示!武胜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www.ws.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4-26 16:40:55 】 【 来源:武胜长安网

  “家庭和睦,是孩子成长的最好环境。哪怕婚姻关系破裂,父母双方都应该协商好,共同履行抚养、监督和教育孩子的责任。”4月23日,武胜县法院万善法庭陈法官在成功调解一起抚养纠纷后,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据悉,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武胜县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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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陈某与秦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陈小赫(化名)和女儿陈小希(化名)均随陈某生活,秦某不支付抚养费。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陈某独立抚养两个孩子十分困难,便与秦某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协商未果后,陈某遂将秦某诉至武胜县法院。

  

  “舐犊情深,作为孩子的母亲,秦某真的像陈某说的那样无情吗?”陈法官的心里不禁产生了疑问。4月23日,陈某、秦某以及两个孩子来到法庭。开庭前,陈法官把小赫和小希叫到办公室,耐心地和两个小朋友进行交流,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并询问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小希哭着对陈法官说:“法官阿姨,我爸爸对我很好,没有打我和骂我,但是我想要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庭前调解时,秦某的情绪十分激动:“当初离婚协议约定的是两个孩子都归他,但并不是我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我经常去看两个孩子,女儿也多次表示想要和我生活在一起,但是陈某却百般阻挠,我不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我是想要和陈某各抚养一个孩子。”

  

  起诉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未果,产生了隔阂,矛盾较为尖锐。法院调解过程中,陈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及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出发,分别对陈某和秦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2024年5月起,小赫随陈某生活,小希随秦某生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案子虽然调解完毕了,但陈法官的工作却没有做完。在法庭上,陈法官就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向陈某和秦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父母离婚后,子女在心理上和生活上都将产生巨大变化,不管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双方都应共同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婚姻关系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对子女的关爱与陪伴不能变。

  

  下一步,武胜县法院将继续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常态化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陈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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