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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法院:房屋断贷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双赢
www.ws.guanganpeace.gov.cn 】 【 2025-04-27 09:51:30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讯 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化解一起“断贷”纠纷。某银行因购房者李某8次逾期偿还按揭贷款,依据《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并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经武胜县人民法院深入调查、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清偿逾期款项并承诺严格履约,某银行同意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2021年,李某为购置刚需住房,与该银行签订合同,贷款52万元。后因家庭变故,李某收入锐减,累计出现8次逾期还款情况。银行遂诉请解除合同,要求李某立即偿还全部剩余贷款40余万元。庭审中,李某承认履约瑕疵,表示已重新找到工作,会尽快筹款结清逾期本息,并恳请继续履行合同。

  

  面对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机械适用“逾期即解约”条款,而是秉持“实质解纷”原则,展开多重审查:关注履约现状,确认李某在庭审后已清偿逾期款项,并按合同正常还贷,违约情形得以纠正;审视解约后果,若解除合同,李某将面临房屋被拍卖、征信受损及无房居住等困境,银行也需承担资产处置风险;评估修复可能,李某因短期失业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违约,且具备持续还款意愿与能力。

  

  基于上述审查,承办法官一方面向银行阐明机械解约可能导致借款人失房、银行坏账的双输局面;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李某制定还款承诺书。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合同继续履行。李某继续按合同分期还款,同时承诺若任何一期违约,即视为分期履行到期,银行可就剩余款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此举打消了银行对后续可能再次涉诉的顾虑。

  

  此次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刚需家庭“居者有其屋”,避免衍生安置、就业等社会问题,又确保银行债权以“细水长流”方式全额实现,降低不良资产率,实现双赢。正如承办法官所言:“合同解除应是最后手段,而非唯一选择。既要维护金融秩序,也要避免因‘一案结’导致‘多案生’。”(吴张立)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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