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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法院:拒不履行被拘留 朋友担保促案结
www.ws.guanganpeace.gov.cn 】 【 2025-04-30 09:52:41 】 【 来源:武胜县人民法院

  近日,武胜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高某因未按法院规定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面临司法拘留时,主动提出由朋友担保还款的请求,最终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拒不履行玩“失踪”

  

  2024年10月,彭某与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武胜县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某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彭某支付欠款3万元。然而,高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彭某遂于2024年12月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武胜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完全联系不上,好似人间蒸发一样,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高某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被执行人仍拒接法院电话,逃避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突破:拘传到案仍拒还

  

  后经申请执行人彭某向武胜县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高某在巴中某工地做工的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该地,依法将被执行人高某拘传至巴中当地法院。然而,被执行人高某到案后仍以“生意失败”“家庭生活困难”等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威慑:面临拘留急求变

  

  鉴于被执行人高某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恶劣,武胜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被执行人高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向申请执行人彭某道歉,并认错悔过,请求由其朋友陈某提供担保,承诺按期还款。经申请执行人彭某书面同意,武胜县法院执行干警审查后认可该担保方案。陈某自愿作为担保人,承诺若被执行人高某未按期履行,其将承担还款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最终,在约定期限内,陈某代被执行人高某付清了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执行担保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特殊制度,指被执行人或第三人通过财产或信用担保,换取法院暂缓执行的行为。其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条件

  

  1.三方合意:需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法院审查认可;

  

  2.担保形式:包括财产担保或第三人信用担保,担保人需具备代偿能力;

  

  3.书面文件:需载明担保范围、期限、财产明细等内容的担保书。

  

  今年以来,武胜县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正确处理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关系,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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